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民法典》保家护民
2023-01-18 15:57:49 浏览:757次

今天是全国防灾减灾日,同时也是汶川特大地震十四周年纪念日,当年的满目疮痍历历在目,难以忘怀的悲痛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为提高辖区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马尔康市白湾司法所协同白湾乡人民政府,以“防灾事关你我他 减灾利国又利家”为主题,在存在地灾隐患的大石凼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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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现场宣传演练,分享避灾自救经验。为巩固宣传效果,提高村民对防灾减灾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包村工作组向村民发放了有关防震减灾应急知识宣传资料。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宪法》第二十六条作出的防治灾害的原则性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与防灾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现场群众进行了宣传。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从常见灾害的分类、防范、避险、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向村民们进行了宣讲。并组织村民进行了防震防汛、地质灾害的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引导参加演练的村民结合自身亲身经历过的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中总结避灾自救的经验,现场与大家进行分享交流。通过组织开展演练,提高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拓展线上宣传,扩大受教育面。为实现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全覆盖,司法所和全乡各包村工作组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群和各村户主群等微信群,向村民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三是深化《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趣说民法典——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罩”着你一生》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每个公民与《民法典》的密切关系,让村民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性, 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多元化的宣传,增强了辖区内村民的法律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提升了村民的自救自护能力,带动了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


来源:马尔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