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离返马人员报备管理的通知
2022-11-22 12:22:14 浏览:183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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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抓好来(返)市人员管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提前报备

(一)即日起,所有来(返)市人员,首先在天府健康通上点社区报备如实完成报备。到达马尔康后本人或亲友需向所在社区和乡(镇)报备,机关单位干部还需同时向单位报备。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每日及时将来(返)人员报备和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报市委组织部汇总,各乡镇报市农业畜牧局汇总,在建工地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酒店由市经信局负责汇总,景区景点由市文体旅局负责汇总,宗教场所来(返)人员由市民宗局负责汇总。

二、做好分类管控

对不同风险程度的来(返)市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要求:

(一)所有高风险区人员原则上暂不返市,返回人员自抵马之日起,实施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

(二)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马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3天。

(三)省外来(返)马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与核酸采样点两点一线。

(四)对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双流、彭州市、金堂县、大邑县等)、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巴中、资阳、阿坝州、凉山州等低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地区)来(返)马人员,立即向社区和村报备,落实3天3检,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展会,不前往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电影院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五)对无疫情市(县、区)旅居史来(返)市人员实施落地24小时再检,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与核酸采样点两点一线,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方可正常出行。

(六)离市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离市。

(七)上述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有严格要求的遵照执行。

三、做好自我防护

各乡镇、州市级单位(部门)应督促单位职工、干部群众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集,非必要不前往风险区,及时测核酸,主动扫码亮码、配合查验行程卡,有外地旅居史主动报备。若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马尔康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主管:中共马尔康市委宣传部

主办:马尔康市融媒体中心

主编:夏海军 肖燕清

责编:罗衣泽郎 汪初

编辑:刘佳英

来源:马尔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