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三项举措”完善流动人口管理
2021-09-01 10:59:21 浏览:429次

一是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对辖区内的用工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将“公安主管”与“业主直管”结合起来,实行用工用人登记备案制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确保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动态情况。

二是全面清查辖区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对辖区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全面清查并与出租房屋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落实村(社)主动申报职责目前共计采集租房屋400余间流动人口950人。

三是利用“互联网+”创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根据马尔康市城区出租房屋特点、流动人员居住结构、治安管理等情况,在马江街警务室设立了出租房屋管理站、流动人口服务站,运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旅店业管理模式”信息系统,方便群众申报,下一步将在全市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