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人人有责——控辍保学知识宣传(一)
2024-07-11 17:46:00 浏览:23次

控辍保学,人人有责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

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义务教育是多少年?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义务教育一共9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取学生的学费和杂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什么是失学?

失学:指从未入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什么是疑似辍学、辍学?

疑似辍学:指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

辍学:指 “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

主管:中共马尔康市委宣传部

主办:马尔康市融媒体中心

主编:夏海军 肖燕清

责编:罗衣泽郎 汪初

见习编辑:汤茂润

来源:美丽阿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