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 | 控辍保学,人人有责——控辍保学宣传资料
2024-07-11 17:30:40 浏览:19次

控辍保学宣传资料

一、控辍保学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保障每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完成义务教育义务,请全体师生、家长朋友认真学习以下宣传材料。

二、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就是坚决实施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控制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接受完整义务教育。

三、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四、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义务教育是多少年?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义务教育一共9年。阿坝州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作业本费、提供生活补助、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六、什么是失学辍学?失学是指适龄儿童从未进入学校就读;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已进入学校就读中途退学。疑似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未满1个月;辍学是指疑似辍学期间,经过劝返尚未复学。

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哪些规定?对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应当在特殊学校就读,或在当地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须护理,但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应申请当地学校送教上门。完全无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免学申请。不能让一个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因残失学。

八、父母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九、控辍保学“八包”责任制和“六长”责任制是什么?“八包”责任制:县(市)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组干部包户、教育局班子包学校、学校校长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的责任制。

“六长”责任制:县(市)长、教育局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分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的责任制。

十、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十一、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义务教育学校在控辍保学中应该怎么做?严格实行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协助乡镇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库。健全学生失学、辍学、复学书面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取得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教学研究,千方百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学校吸引力。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 童和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力度,为不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

十三、家长在控辍保学中应该怎么做?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主动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主管:中共马尔康市委宣传部

主办:马尔康市融媒体中心

主编:夏海军 肖燕清

责编:罗衣泽郎 汪初

见习编辑:汤茂润

来源:美丽阿坝